建武五年士吏馮匡劾狀掃描圖
1974年出土于居延甲渠候官遺址第68號探方中。木簡12枚。各簡完整,均長22.5-23厘米,寬1-1.3厘米。主要內(nèi)容是甲渠候官主官令史夏侯譚舉劾甲渠候官第四部百石士吏馮匡“軟弱不任吏職”的劾狀。
【簡牘釋文】
公元前2年(西漢哀帝元壽元年),張掖郡居延縣萬歲里一戶馮姓人家降生了一個男嬰,他的父母給他取名“匡”。居延邊塞地?zé)岫嗌扯蠛?,大漠戈壁粗砂礫石,朔風(fēng)漫卷烽火天。馮匡自小身體健康,又在邊塞軍營耳濡目染,習(xí)得一身武藝。居延地處漢匈邊境,是一個軍事防御區(qū)域,屯田戍守,耕戰(zhàn)一體,如果沒有特別的原因,馮匡會在成年后征召入伍,開始他的戍邊生涯。我們不知道馮匡是在哪一年入伍的,但是根據(jù)漢簡的記載可以知道,在王莽新朝始建國天鳳六年(公元19年),馮匡已經(jīng)活躍在居延邊塞了。時年21歲的馮匡身體強健,他已是甲渠候官第四部第三隧的隧長。
佩劍武吏圖
天鳳六年的閏月乙亥日,馮匡接到都尉府調(diào)令,要求他到止北隧補缺,任隧長。20歲剛出頭的馮匡正是最為強健機敏的青年時期,這就意味著他具備勝任邊塞艱辛戍守工作的身體條件。此時的馮匡充滿干勁,他早出晚歸,操心著隧上的各種戍役雜作之事。
因為他認真的工作態(tài)度和出色的辦事能力,得到了上級領(lǐng)導(dǎo)的認可,在止北隧剛干了不到半年,天鳳六年的七月壬辰(公元19年8月10日),馮匡又被任命為第十部士吏,秩次百石,他的爵位也升到了公乘,這是民爵中的最高級別了。
兩年以后,由于簡文闕載,我們不知道23歲的馮匡因為什么原因突然被撤了士吏一職,降職為甲渠候官第十部第十三隧的隧長。
這一年的馮匡憑借強健的身體條件獲得了甲渠候官“伉健”的考評結(jié)果,這說明此時的馮匡并沒有生病或身體出其他狀況,降職以后繼續(xù)他的基層工作。在任第十三隧隧長期間,他的日常工作有巡視天田、打水井、汲水、伐茭喂馬、除沙、堆積薪、打掃狗籠、制作烽表器具、維修門框等,戍務(wù)勞作異常艱辛。
馬行圖
河西邊塞對吏卒的考核條件里,功和勞是最為重要的考核依據(jù),吏卒的升遷需要核算一定時期內(nèi)的功和勞各是多少。勞是戍邊吏卒任職時一天一天積攢下來的工作天數(shù),積累到一定數(shù)量可以折算成功,作為年終考核和職務(wù)升遷的量化條件。新莽時期的居延沒有匈奴大規(guī)模侵擾,所以馮匡只能通過每日累積功勞來獲得升遷的機會。每年由居延都尉府組織的秋射考核是作為武職的馮匡積攢功勞的另一種方式。馮匡精通箭術(shù),每年在秋射中都能取得優(yōu)異成績。
居延出土漢代箭
不知何年,馮匡又重新被任命為士吏。直到建武五年五月乙亥朔丁丑(公元29年6月3日)這天,已經(jīng)在士吏這個職位做了近10年的馮匡突然接到了由甲渠候官最高長官候博簽署的一紙罷免令,罷免令上說馮匡“軟弱不任吏職”,故依令罷免。
我們目前所能推測罷免的原因,從漢簡記載可知一點,如兩年前(即建武三年)甲渠塞尉放曾擅自將官馬借與他人,導(dǎo)致隨行的小馬駒死亡,為此塞尉放被定“坐臧為盜”罪受到懲處以儆效尤。在這起事件中,馮匡也脫不了干系,因為是塞尉安排他去給借馬的當(dāng)事人焦永打的招呼。(見上期:這名漢代官員為何因馬駒之死以坐臧罪論處?)當(dāng)時只處罰了塞尉放,并沒有撤士吏馮匡的職務(wù)。雖然如此,但馮匡心里一直很忐忑,所以在接到這個罷免令時他倒顯得很平靜,因為他知道,罷免是早晚之事,早在兩年前就曾差點被免去。
該劾狀的出土,對研究居延邊塞基層吏卒的基本職守、任職條件以及罷免程序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ɡ钛嗾恚?/p>
- 2024-02-05以正風(fēng)肅紀反腐為重要抓手
- 2024-02-04李希在河北調(diào)研
- 2024-02-04中共中央 國務(wù)院關(guān)于學(xué)習(xí)運用“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經(jīng)驗有力有效推進鄉(xiāng)村全面振興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