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保護黨員干部干事創(chuàng)業(yè)積極性,樹立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的鮮明導向,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tài),現(xiàn)將我省紀檢監(jiān)察機關查處的1起誣告陷害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天水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原黨組書記徐忠民誣告陷害問題。2020年3月,在天水市選拔任用市直部門領導干部過程中,徐忠民因自身崗位調整未能如愿,對市委干部選拔任用決定心生不滿,遂捏造擬提拔任用人選存在失職瀆職、受賄等問題,指使他人通過匿名信多次向省、市紀委監(jiān)委及天水市委主要領導進行舉報,意圖干擾市委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徐忠民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職務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