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罕,名樂喜,春秋時期宋國人,掌管水利興修、工程營建等事務(wù),人稱“司城子罕”。
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宋國,曾出現(xiàn)過兩位擔(dān)任司城之職、以子罕為字的貴族人物。一位是春秋宋平公時的執(zhí)政卿樂喜,因任司城之職,稱司城子罕;另一位是戰(zhàn)國宋桓侯時的執(zhí)政卿皇喜,也擔(dān)任司城一職,所以也稱司城子罕。兩位司城子罕的名字當(dāng)中都帶有“喜”字,“喜”為名,子罕為字。
今天我們不說皇喜,說說樂喜和他辭玉的故事。
有位宋人得到一塊玉,獻與樂喜。樂喜不接受。獻玉的人說:“這塊玉,我拿給玉匠看過了。玉匠認為這是一塊寶玉,因此才敢獻給您。”
樂喜說:“我把不貪財物視為寶,你把玉視為寶。如果你把玉給了我,我倆都失去了自己的寶。不如,你我各自保管好屬于自己的寶。”
獻玉的人叩首,說:“我懷揣這塊寶玉,恐怕會招來殺身之禍,不敢過鄉(xiāng)越里。我把它獻給您,可免我一死??!”
樂喜想了想,說:“這樣吧,你先在我家住下,待我妥善安排處理此事。”
樂喜把玉交給玉匠,雕琢為一件精美的玉器,賣了個好價錢。賣玉的錢,樂喜一文不少地交給了獻玉人。
春秋時,人們把玉看得比金子還珍貴。帝王的印章是用玉雕刻的,稱“玉璽印”。有地位的人常把玉器掛在腰帶上,以顯示自己的身份。樂喜卻把到手的寶玉辭還與人,以不貪為寶,堅持把好人好事做到底,這在玉帛時代顯得尤為可貴。
幾千年來,“樂喜辭玉”的故事不但在商丘民間流傳,也在全國各地廣為傳頌。樂喜一生繼承殷商仁德文化,是我國歷史上廉潔從政的典范。
小人珍視財物,君子珍視道義。“忠信廉潔,立身之本,非釣名之具也。”樂喜是一位真正的道德清廉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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