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會良,男,1968年11月生,1985年10月參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云南省大理州云龍縣縣長、縣委書記,祥云縣縣委書記,大理州州委委員,大理州政府黨組成員,大理州旅發(fā)委黨組書記、主任,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0年9月27日,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徐會良犯濫用職權罪、貪污罪、受賄罪,受賄數(shù)額1180萬元,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4年。徐會良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在此之前,徐會良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先后擔任過多個單位、地方“一把手”的徐會良,其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曾受到同事們的贊揚。然而,隨著職務的晉升,他逐漸飄飄然,忘記了組織的培養(yǎng)和信任。特別是當個人升遷的愿望沒有實現(xiàn)時,便心生怨憤,進而專橫霸道、肆意妄為,最終走上不歸路。諸多教訓,發(fā)人深省。
1 被“溫情”迷惑,越陷越深
“在我任內,你別惹事就行,你的事我一定會提供幫助”
2011年4月20日,徐會良初任祥云縣縣委書記。新官上任,迎接他的卻是一個“燙手山芋”——不久前,祥云縣社會治安問題被媒體曝光,上級要求他快速處置,挽回影響。
“徐書記放心,這事到此為止,只要您在祥云,絕不會給您惹事!而且祥云社會上的事我也會及時向您匯報。”就在徐會良為開展輿論引導,平息各種輿情焦頭爛額之際,祥云陽光城開發(fā)項目的老板李軍卻向徐會良遞來了“投名狀”。就這樣,州、縣兩級黨委和政府都認為棘手的事件,在李軍的操控下居然悄無聲息地被“擺平”了。
雖然早有耳聞李軍是有黑社會背景的不法商人,但此刻的徐會良不僅沒有引起警覺,反而暗暗覺得李軍是個“人物”。幾次試探后,他在私下場合暗示李軍:“在我任內,你別惹事就行,你的事我一定會提供幫助。”
一個想抱“大腿”,一個甘被“圍獵”,兩個心懷鬼胎的人,從此沆瀣一氣。此后,李軍開始有事無事找徐會良“匯報工作”,今天在徐會良常去的茶室點一杯茶、放一條香煙,明天請一頓飯、送幾瓶酒,后天塞一個翡翠掛件或紅包……在“禮尚往來”中,徐會良逐漸迷失自我。
在此期間,李軍聽說徐會良對其母親特別孝順,便常把徐會良的母親接到祥云和他自己的母親小住幾日,甚至在徐會良母親生日當天,李軍帶著自己的母親到徐會良老家,兩家人共同為兩位母親慶祝“同一天生日”,徐會良也常親自到祥云李軍老家看望李軍父母。“他們兩家人就像‘親戚’一樣經常走動聚會,二人‘不是兄弟勝似兄弟’的關系在祥云傳得沸沸揚揚。”辦案人員說。
就這樣,被“溫情”迷惑的徐會良一步步落入李軍設的“圈套”中,越陷越深。
2012年春節(jié)后,徐會良安排祥云縣委和縣政府辦公室在交流干部住宿區(qū)裝修了兩個茶室,其中一個就是他專用的“一號茶室”。工作之余,徐會良等人就聚集在茶室喝茶、抽煙、聊天。李軍等老板就借口向徐會良“匯報工作”,成為茶室??停㈨樌沓烧碌毓_送煙送酒送茶,茶室儼然成為了徐會良收受煙、酒、茶等禮品禮金的“俱樂部”。
“李軍到茶室來很隨意,大大咧咧的,給來茶室喝茶和匯報工作的人感覺我和他關系很鐵,于是對他也尊敬有加。”徐會良告訴辦案人員。
在李軍的“影響”下,徐會良利欲熏心,貪圖享樂,愛上“品鑒”各類物品。據(jù)了解,除了茶室,調查組還在徐會良家中搜查出茅臺等高檔酒上百件、高檔香煙上千條和大量字畫。“從他轉移藏匿的行李箱中搜出的象牙、翡翠、手表等貴重物品琳瑯滿目,他的享樂奢靡和貪得無厭令人咋舌。”辦案人員說。
“正氣存內,邪不可干;邪之所湊,其氣必虛。”作為黨員領導干部,徐會良不僅不筑牢自身的“防火墻”,反而甘被老板“圍獵”,任由欲望纏身,進而狂妄自大,“入了套”“中了邪”,身體到處都是“缺口”,歪風邪氣自然乘虛而入。
2 提拔受阻,失意放縱
為黑惡勢力傳播迷信、謀求政治待遇站臺撐腰,甚至千方百計為他們“洗白”
“我之前在云龍縣任過縣長、書記,組織安排我去祥云任縣委書記只是短暫的過渡,我覺得過不了多久將會提拔回州里工作。”徐會良說,在這種心理的支配下,他工作不是為了保一方平安、富一方百姓、促一方發(fā)展,而是有自己的“小九九”,謀個人的升遷之事。
2013年,在州級黨委換屆中,徐會良沒有進入他預期的州級領導班子成員行列,這導致他心態(tài)失衡,進而對組織心生不滿。“按道理我是在人選當中的,然而我卻出局了,在會場我恨不得找個地縫鉆進去……”選舉結束,徐會良黯然神傷地回到祥云,蒙頭大睡了一天。然而,尚未走出失落的他卻又遇到新問題——黨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巡視工作全覆蓋,群眾對徐會良的舉報越來越多。
“我那時一直抱怨‘組織不公’,認為有人在整我,變得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無所謂,把黨性原則、工作職責和黨紀法規(guī)拋于腦后。”徐會良懺悔道。離黨紀國法越遠,離貪污腐敗就越近。他為所欲為,心思全在吃喝玩樂、賭博打牌上,工作上毫無責任心,推責應付。
煩悶焦躁的徐會良一邊虛假應付省、州紀委的函詢,千方百計掩蓋自己的違紀問題;一邊怨恨疊加、變本加厲,更加隨心所欲、狂妄自大,一些重大決策他不經集體研究,一言代之發(fā)號施令,作風強勢、專橫霸道。
據(jù)悉,祥云縣政府所有的10號地塊30畝國有土地,估算價值為2200余萬元,徐會良在現(xiàn)場調研后,當場違規(guī)拍板,按照等價交換、不補差價的原則,與李軍位于祥云縣城清紅路、龍鳳街交叉口東北角的價值為900余萬元的土地進行置換,并對祥云縣分管林業(yè)、住建的領導大加訓斥,強行安排工作事項,不容置疑地要求限期完成,造成國家經濟損失1309萬余元。
“在我不順的時候,李軍一家和我的關系仍舊很好,我覺得他真是值得交的兄弟。”徐會良說。為了給“好兄弟”站臺,他公然違反政治紀律,違規(guī)安排祥云縣政協(xié)原主席楊某(另案處理)為李軍母親宣揚封建迷信思想的非法書籍作序,并以縣政協(xié)名義批給3萬元印刷補助。同時,徐會良還與祥云縣委原常委、縣委統(tǒng)戰(zhàn)部原部長王覺明(另案處理),違規(guī)操作并推薦黑惡勢力集團頭目李泉春(李軍長子)擔任縣政協(xié)委員,為李軍等黑惡勢力集團傳播迷信、謀求政治待遇提供幫助。除了給李軍黑惡勢力站臺撐腰,徐會良還千方百計為他們“洗白”。據(jù)辦案人員介紹,“徐會良經常動員李軍在一些活動中捐錢捐物,并且兩人同時‘登臺亮相’,為李軍樹立正面形象。在他的干預下,某鄉(xiāng)鎮(zhèn)黨委還將李軍評為‘優(yōu)秀共產黨員’。”
工作上專橫霸道,與黑惡勢力沆瀣一氣;生活上則與老板打牌賭博,追求低級趣味。徐會良“好賭”,據(jù)一同參與打牌賭博的老板描述,徐會良打牌“只能吃補藥,不能吃瀉藥”,即只能贏、不能輸。不法商人為了得到徐會良的幫助,常以打牌賭博的方式向徐會良輸送利益。一方想贏,一方想輸,各取所需,正中下懷。經審查調查及法院認定,徐會良以賭博方式收受賄賂共計641萬元。
從失衡、失落到失范、失控,徐會良就這樣一步一步被“拉下水”,從一個意氣風發(fā)、充滿干勁的領導干部,逐漸轉變?yōu)?ldquo;吃喝玩樂樣樣通,打牌賭博狂斂財”的“墮落者”。
3 帶壞風氣,禍害一方
“一把手”腐敗影響一方政治生態(tài),徐會良案和李軍涉黑案共牽出黨員、公職人員143人
“徐會良就像溫水里的青蛙,在各種誘惑、捧殺、放縱中腐化墮落,直至將被查時,還在做最后的掙扎。”辦案人員說。在省紀委三次對其委托初核、函詢時,徐會良均未如實向組織說清自己的問題。直到2019年4月,窮途末路的徐會良將其收受的一部分貴重物品集中在一個大行李箱中,藏匿到大理州云龍縣功果橋鎮(zhèn)其侄兒的岳父家;另一部分轉移到洱源縣右所鎮(zhèn)老家藏匿,對抗組織審查。
但這一切不過掩耳盜鈴、自欺欺人,隨著案件查辦的深入推進,徐會良的違紀違法行為被一一查清,籠罩在祥云縣上空的“烏云”終被吹散。
“作為主政一方的縣委書記,徐會良表面上是黨中央掃黑除惡重大決策部署的堅定擁護者,背地里卻長期與黑惡勢力稱兄道弟。”據(jù)辦案人員介紹,祥云的部分領導干部對徐會良的霸道作風敢怒不敢言,甚至是毫無原則底線的“言聽計從”。在違規(guī)為李軍置換土地時,徐會良一手遮天,說一不二,導致黨委(黨組)落實“三重一大”等規(guī)章制度成了形同虛設的“稻草人”,看似層層把關,實則層層失守。
而以李軍、李泉春為首的黑惡勢力犯罪集團正是憑借著其與徐會良的“親密”關系,在祥云呼風喚雨、為所欲為,糾集、拉攏、組織社會人員,以暴力、威脅或其它手段實施違法犯罪,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群眾;采取欺行霸市、滲入房地產和采礦行業(yè)、侵占國家和集體利益、開設娛樂場所和賭場、非法融資高利放貸、偷稅漏稅等手段獲取經濟利益。
“在自己的成長過程中,我始終帶有‘當大哥護小弟’這種江湖習氣,在工作中也時常表現(xiàn)出用感情帶班子、用義氣帶隊伍的特點,這也注定我遲早會被人利用。”在接受審查調查期間,徐會良這樣剖析自己。
上梁不正下梁歪,“一把手”腐敗帶壞一方政治生態(tài)。一方面,祥云縣一大批黨員干部同流合污,甘被黑惡勢力拉攏腐蝕,從人民利益的維護者墮落為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另一方面,在徐會良的錯誤示范下,祥云縣少數(shù)干部人心渙散,熱衷于吃喝玩樂,不務正業(yè)。正如一同被查處的王覺明的懺悔反思:“在不良的氛圍里,許多領導干部坐上車子,哪里好玩哪里去;端起酒杯,哪兒好吃哪兒去。把接待當工作,把工作當業(yè)余,工作上的事也就少過問或幾個人商量就確定。”
據(jù)了解,在查處徐會良案和李軍涉黑案過程中,紀檢監(jiān)察機關共查處黨員、公職人員143人,其中,立案56人,采取留置措施12人,移送司法機關12人;通報、誡勉問責8人;批評教育或責令作出書面檢查76人;另案處理3人;108名黨員干部主動到紀檢監(jiān)察機關交代情況或說明問題。
“面對組織向我宣布‘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處分決定,我忍不住淚流滿面,我不應該忘卻初心,與組織離心離德,對黨不忠,對法度不敬,甚至帶壞風氣。我今天的結局早已注定,醒悟、懺悔僅僅是心靈的救贖,對于我所造成的惡劣影響,我百死莫贖。”徐會良懺悔道。
徐會良案折射出若“一把手”權力過于集中,失去監(jiān)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要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jiān)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始終規(guī)范權力運行。同時,作為“關鍵少數(shù)”的黨員領導干部亦要嚴以修身,嚴以用權,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正確對待自身的進退留轉,增強自律意識,自覺抵制各種不良習氣的侵襲,慎獨慎微、慎始慎終。(本報通訊員 陳軍 崔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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