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甘肅省隴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甘肅省農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農墾集團)原黨委副書記張金虎貪污、受賄一案。
隴南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3年8月份,時任農墾集團副總經理的被告人張金虎利用分管工作便利,與他人共謀后侵吞、竊取其下屬企業(yè)公款1290萬元。其中,被告人張金虎實際分得890萬元。2011年4月至2014年2月期間,被告人張金虎利用擔任農墾集團副總經理等職務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共計220.8169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被告人張金虎到案后如實供述其罪行,自愿積極退贓,調查機關已追繳到案1254.8169萬元。
隴南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張金虎犯貪污罪、受賄罪提請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前,隴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三項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召開了庭前會議。庭審中,法庭宣讀了庭前會議報告,明確了控辯雙方的爭議焦點,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張金虎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辨雙方充分發(fā)表了意見,被告人張金虎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被告人親屬及社會各界人士40余人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
相關新聞
- 2021-02-19政協(xié)甘肅省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李輝接受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
- 2021-02-18甘肅省紀委監(jiān)委公開通報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典型問題
- 2021-02-05甘肅省紀委監(jiān)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典型問題
- 2021-02-02甘肅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宋亮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