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
?。ň熆M的)上書轉(zhuǎn)到了文帝手里,文帝憐憫她的孝心,下詔說:“我聽說堯舜的時候,只在犯人的衣帽上畫上特定的標志,與別人的有所不同,民眾就不犯法了。為什么呢?因為政治清明到了極點。如今法令有刺面、割鼻子、斷足三種肉刑,犯法的事卻屢禁不止,問題出在哪兒呢?不就是由于我的德義淺薄教化不力嗎?我深感慚愧。所以說訓(xùn)導(dǎo)的方法不完善,愚昧的人就會走向犯罪。詩經(jīng)上說:‘平易近人的君子才是老百姓的父母’。現(xiàn)在人有了過錯,還沒有教化就施加刑法,使得想改過從善的人無路可走。我很憐憫這些人。刑法使人斷裂肢體,毀壞肌膚,終生不能恢復(fù),這是多么殘酷、多么不仁義啊,這哪里稱得上是為民父母的意思?。∫獜U除肉刑。”
【小識】
事情源于一樁公案。
漢文帝劉恒時期,齊國的太倉令淳于意犯了罪,朝廷派人把他押到長安拘禁起來。他的小女兒緹縈(tí yíng)隨父親一起來到長安,給當時的漢文帝上書說:“我傷心的是,受了死刑的人不能復(fù)生,受了肉刑的人斷肢不能接上。我請求沒入官府為奴婢,來抵我父親應(yīng)受的刑罰。”
一個罪犯親屬的上書,很快能到達漢文帝的手里,源于他聽取意見的渠道暢通。登上天子寶座不久,他就廢除了因言獲罪的法令。而由于緹縈的意見,他又取消了肉刑,也算是“從諫如流”了,不僅如此,他還把社會治安不好的問題,歸結(jié)為自己德義淺薄、教化不力,因此而“吾甚自愧”。難怪司馬遷感嘆漢文帝“德至圣也”。正是因為他和后來的景帝采取了一系列讓利安民、減負濟貧的“王道”,才有了彪炳千古的“文景之治”,為漢武帝拓疆擴土、揚威海內(nèi)的大業(yè),奠定了牢固的基礎(chǔ)。(玄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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