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
古代能夠保全事物根本的人:遙望天地,觀察江海,順應山谷,遵循日月的照耀、四季的更替、風云的變動等自然規(guī)律;不要讓智巧勞累內(nèi)心,不要讓私利拖累自己;把治理亂世的抱負寄托于法術,把是非對錯寄托于賞罰,把物體的輕重寄托于量器;不違背天理,不傷害本性;不刻意挑剔過失和缺點,不洗盡污垢去觀察難以知道的問題;不將標準拉在繩子以外,也不推在繩子以內(nèi);對法制以外的事情不可嚴苛,對法制以內(nèi)的事情不可寬容;遵循已經(jīng)形成的道理,順應自然規(guī)律;禍福的產(chǎn)生在于是否遵循自然規(guī)律和國家法度,而不是由主觀的喜愛厭惡所決定;招致榮耀和屈辱的責任在于自己,而不是被他人所決定。
【小識】
法治的“大體”
大體,是指事物的根本,“全大體”就是保全、掌握事物的整體和根本,通俗地講,就是有大局意識。不過,韓非所說的“全大體”,卻是著眼于掌控天下的君主,立意非常之高。他能夠體察宇宙、順應陰陽,“望天地,觀江海,因山谷,日月所照,四時所行,云布風動”,這幾乎就是賈誼所說的“有席卷天下,包舉宇內(nèi),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國家一統(tǒng)的氣象已經(jīng)隱然而出。
由此,韓非指出,真正能夠全大體的人,需要做到“十不”:“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己”、“不逆天理,不傷情性”、“不吹毛而求小疵,不洗垢而察難知”、“不引繩之外,不推繩之內(nèi)”、“不急法之外,不緩法之內(nèi)”。這便是韓非思想中典型的君主治國之道。“寄治亂于法術,托是非于賞罰,屬輕重于權衡”,出發(fā)點顯然是在君主層面、政治層面、國家層面。有道之君治國,既要不拘小格,不吹毛求疵,更要嚴明法令,令必行、禁必止,這才是真正的“全大體者”。這里所說的“不逆天理,不傷情性”,“守成理,因自然”,又體現(xiàn)出老子“無為而治”的思想。不過韓非不是在講“無為”,而是在講規(guī)范,講法令的尊嚴與不可違逆。
《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講了一個關于趙奢的故事。戰(zhàn)國時期,趙國大將趙奢,原來只是一個普通的收取田稅的官吏。有一次,他來到惠文王之弟、平原君趙勝家收取田稅,但是趙勝的管家仗勢欺人,戲弄趙奢,拒不交稅。趙奢沒有懼怕趙勝的權勢,他依法辦事,殺了那些鬧事者。趙勝聽說后非常生氣,然而趙奢認為:稅法不僅平民百姓必須遵守,貴族官僚也必須履行,這就是執(zhí)行公平。如果百姓都拒不付稅,天下就不會太平,國家就不會富強。只有做到法令之內(nèi)沒有私情,國家才會強盛,政權才會鞏固。趙奢掌管趙國賦稅期間,“國賦大平,民富而府庫實”。說到底,天下的治理,還是取決于法令的真正實行——這就回到“法治”的老話題上了。(阿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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