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為困境中的當事人送上一縷陽光
——臨夏州檢察機關司法救助工作速記
新甘肅·甘肅法制報記者 陳孝志
一次次司法救助猶如“雪中送炭”,一面面錦旗鐫刻著“檢民深情”。2022年以來,臨夏州檢察機關認真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持續(xù)關心關注社會弱勢群體,充分發(fā)揮檢察機關司法救助職能,為困境中的當事人送上一縷陽光,讓群眾切實感受到檢察溫情。
讓惠民政策溫暖人心
2022年6月22日,東鄉(xiāng)縣人民檢察院在龍泉鄉(xiāng)村委會舉行司法救助金發(fā)放儀式,向救助申請人發(fā)放救助金2萬余元。
被救助人楊某某系原建檔立卡戶,在一起刑事案件中,造成重大財產損失,使原本并不寬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東鄉(xiāng)縣檢察院了解到這一案件情況后,檢察干警經深入調查了解,及時啟動司法救助程序,解決了楊某某一家人的燃眉之急。
此案是臨夏州檢察機關開展“司法救助助力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助推鄉(xiāng)村振興”的一個縮影,也是“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具體體現(xiàn)。對因案致貧、因案返貧的受害家庭,檢察機關及時伸出援助之手,讓黨和國家的惠民政策溫暖人心。
2022年12月28日,和政縣人民檢察院向申請人曾某某發(fā)放救助金6.2萬元;
2022年12月30日,積石山縣檢察院向司法救助申請人馬某某發(fā)放了2.5萬元救助金;
……
群眾利益無小事。臨夏州檢察機關始終把群眾的急難愁盼掛在心上,通過一次次司法救助,把解決群眾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落實到具體的行動上,為困境中的當事人送去溫暖。
“應救盡救,能救盡救”
“有了這筆救助金,我兒子的手術總算可以做了,真的太感謝你們了……”2022年12月28日,臨夏縣人民檢察院在紅臺鄉(xiāng)陳姚村村委會舉行司法救助金發(fā)放儀式,向一交通肇事民事侵權被害人發(fā)放國家司法救助金1.5萬元。這是臨夏縣檢察院辦理的首例民事侵權司法救助案件。
早在2019年3月,牛某某無證駕駛普通兩輪摩托車,在拉載馬某某行駛過程中,追尾其他車輛,造成馬某某受傷,并致成傷殘。法院審理后,判決牛某某賠償馬某某約27萬元。但因被執(zhí)行人牛某某名下無財產可供執(zhí)行,導致賠償款一直未賠付到位。臨夏縣檢察院主動上門走訪,經核實后,快速啟動了國家司法救助程序,并及時審批通過。
臨夏州檢察機關不斷提升司法救助理念,加大對困難群體的救助力度,做到“應救盡救,能救盡救”,順應群眾新要求、新期待,讓檢察工作有力度更有溫度,充分彰顯檢察機關的人文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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